[《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后,網貸平臺被定義為信息中介。這意味著以前很多平臺的增信方式不會得到監管機構的認可。未來通過P2P平臺擔保與墊付的行為或遭禁止]
8月12日,P2P公司米缸金融與保險企業天安財險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攜手打造履約保證保險。由此,米缸金融將成為首家與保險公司全面合作的P2P公司。
米缸金融董事長曹曉峰向《第一財經日報》等媒體介紹,此前P2P公司也有與保險嘗試合作的,如“精融匯”等。但保險公司與P2P公司完全基于市場意愿合作,規模達到幾十億級別的在國內尚屬首家。
根據米缸金融與天安財險此次達成的合作協議,投資者在米缸金融購買的理財產品都經過天安財險承保,如果出現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還款義務,則由天安財保公司按照保單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新規力促P2P聯姻險企
《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出臺后,互聯網借貸平臺被明確定義為信息中介。業內人士指出,這意味著以前很多平臺的增信方式不會得到監管機構的認可。未來通過P2P平臺擔保與墊付的行為或遭禁止。
《第一財經日報》梳理發現,目前國內P2P公司在提供擔保上主要存在三種模式,一是由第三方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二是由合作的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無限期逾期墊付”擔保,三是P2P公司提供一部分準備金,從投資者資金中抽取一部分進入準備金賬戶,有壞賬時拿出來擔保。
即將出臺的監管細則猶如懸掛在P2P平臺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宣告P2P平臺擔保模式的破產。但如果平臺毅然放棄擔保,投資人也并不買賬。
網貸之家對P2P平臺的一項調查研究顯示,網貸平臺投資者最看重的9個問題中,資金安全排名第一,占57.6%。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P2P平臺收益率位居第六,只占4.95%。
曹曉峰指出,一方面,P2P平臺安全性的不足與投資人對安全性需求間的矛盾,已大大限制了P2P行業投資人群規模增長速度;另一方面,《意見》強調P2P平臺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在此背景下,米缸金融與天安財險在履約保證保險方面實現全面合作,無疑是為行業提供了一個新的嘗試。
天安財險副總裁張宇生認為,保險公司擔保與擔保公司擔保存在很大差別。首先,對于保險公司的監管是保監會,監管十分嚴厲,與擔保不屬于一個金融體系。第二,保險建立在大數法則、風險控制、互助互利基礎之上。而擔保某種意義來說是一對一的一種保障,二者在概念上也存在區別。
此外《意見》中明確指出:“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御能力。”同時,日前出臺的《互聯網保險監管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也為保險企業從事互聯網金融劃清紅線。兩條政策合力為P2P公司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提供了機會。
P2P聯姻險企:各有生財之道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梳理發現,P2P公司與保險公司的“聯姻”主要有兩大模式。
一類是“內外兼修”模式:由P2P公司購買保險或與保險公司合作增信。其中一種是信用保險,另外一種是給投資者賬戶資金安全投保以及給借款人投資以外險。
第二類是“主內”模式:P2P公司與保險公司展開深層次的產品合作,例如保安質押融資產品等。
P2P公司聯姻保險公司后,兩家如何賺錢?它們的盈利模式也成為外界好奇的焦點。有保險的P2P模式究竟能不能降低P2P生態鏈條里面的融資成本?
8月12日舉辦的互聯網金融+P2P模式圓桌論壇上,中國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秘書長易歡歡指出,盡管有保險的P2P企業收益率可能沒有其他平臺上的那么高,但是因為其可靠性,同時對中小企業起到幫助作用,將換來整體的規模擴大。同時,P2P作為這樣一個信息中介,將取得規模上的優勢。
北京網貸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表示,保險公司靠資本驅動,P2P公司靠輕資產驅動,兩個盈利模式不同,但合作可以使彼此受益。
郭大剛進一步指出,P2P平臺與保險公司聯姻后,相信更多合規投資者(不是風險無意識投資)會增多,這些人從他們的投資行為里面可以合理表達投資力量而且能賺到錢。投資者掙到錢,P2P平臺也會掙到錢,因為平臺能夠獲得更多投資人的信賴。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保險公司承諾了風險,既然高風險就應該高回報,原來保險產品線當中沒有太多高收益產品而是有風險量型的。更多資本金做P2P承保會有相應的高收益,所以保險公司也會非常成功。”郭大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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