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業務這片藍海,一直處于粗放發展的階段。首項針對互聯網保險的監管方法將于10月施行。保監會近日印發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對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進行了基本的經營規范和監管要求。
若籠統來說,《辦法》對經營主體可分為自營以及第三方平臺兩類。筆者從保險界獲得的代表性觀點是,保險機構對官網的要求和監管向來較為保守,此次監管辦法出臺,對淘寶、京東等為代表的第三方平臺的影響更大。
眾所周知,最近幾年來,第三方平臺的保費銷售迎頭趕上,成為新的趨勢。2014年,57%的互聯網保費是由官網實現的,43%由第三方平臺實現。當第三方平臺縮小與官網的差距時,《辦法》對第三方平臺的最大沖擊,在于增加了對第三方平臺熱銷產品萬能險、分紅險等保險產品的要求。
2013年以來,中小險企未能依靠官網銷售渠道擴大保費收入,而諸如淘寶、京東金融等第三方平臺則提供了充足的客源。在第三方平臺上,險企單款產品動輒保費過億元、十億元。而去年9月部分險企被叫停理財型保險業務以后,近期這類業務再度重現在上述平臺。
此次《辦法》嚴格要求,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按有關要求進行信息披露和利益演示,嚴禁片面使用“預期收益率”等描述產品利益;銷售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等新型產品的,須以不小于產品名稱字號的黑體字標注收益不確定性。
另一個規定亦影響了理財類產品在第三方平臺上的銷售。基于互聯網方便、快捷、跨地域的特點,保監會有條件地放開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但并不包括理財型保險業務。
當然,這種經營區域限制的放寬,亦不包括車險業務。加之在保險機構加強自身渠道建設的情況下,第三方平臺的車險業務處于劣勢。在車險業務方面,平安財產保險、中國人保財產保險、中國太保財產保險等保費規模較大的老三家,網銷渠道集中在官網較多。而車險業務的網絡銷售渠道增長快速,今年上半年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互聯網銷售渠道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324.99億元,同比增長67.27%。
那么,既然理財型保險產品銷售受影響、車險業務多數歸屬保險機構官網,那么第三方平臺如何找到新的突破點?
筆者認為,標準化傳統保險產品的新變革成為第三方平臺的最佳競爭力。除了作為保險銷售渠道,互聯網還可以影響保險定價方法的變化,并促使保險產品從形態上變得跟原來很不一樣。以中國首家互聯網財產保險——— 眾安在線財產保險公司為例,從2013年11月25日發布首款產品以來,眾安保險的退運險占淘寶70%以上市場份額,旅行險占攜程網25%份額。
事實上,互聯網保險具有在線、海量、高頻、碎片、小額等特點,而定制化創新產品亦不乏需求。眾安保險挾裹淘寶、攜程等股東優勢發展迅猛,而普通的第三方平臺將如何與保險機構合作開發新產品?
《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加強產品管理,以及“應用互聯網技術、數據分析技術等開發適應互聯網經濟需求的新產品”,為互聯網保險產品發展方向給出了明確指導。此外,令人關注的是,保監會對第三方平臺的支持鼓勵亦相當有力。據業內披露,去年征求意見稿中,要求“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應直接轉賬支付至保險機構的保費收入專用賬戶,第三方網絡平臺不得代收保費并進行轉支付”。不過最終成文印發的《辦法》多加了一句,“保費收入專用賬戶包括保險機構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臺開設的專用賬戶”。此舉被行業人士認為,保監會日益考慮到互聯網保險第三方平臺客戶支付習慣和用戶體驗。
而投保人的互聯網使用頻率的確在增加。今年1月至5月,共有91家保險公司涉足互聯網保險業務,累計實現保險收入659.93億元,互聯網保險業務規模占比已達5.7%,比2014年同期提升1.5個百分點。這種增速為第三方平臺或保險機構自營平臺提供了機遇,盡管當前互聯網保險總保費體量難以撼動傳統保險保費規模,但互聯網保費的發展空間巨大。
南都經濟評論員 梁小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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